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558.有些灵人想知道某事时,就会宣称这事是真的,并在他们的社群一个接一个地如此宣称;当他们如此宣称时,会进行观察,看看这种宣称是否自由流动,没有任何属灵的阻力。因为当他们所宣称的观念不正确时,他们通常会觉察到来自内在的阻力;他们若觉察不到阻力,就会认为这观念是对的,以其它任何方式却不知道这一点。像这样的灵人就是构成那些构成皮肤小腺体的灵人。不过,这些灵人分为两种,第一种肯定这种观念是对的,是因为如前所述,他们的宣称自由流动,他们据此推测:由于它没有遇到任何阻力,所以这种观念符合天堂的形式,因而符合真理;于是,他们便肯定它。第二种则会大胆断言这种观念是对的,哪怕他们并不知道它是对的。
1316.“看哪!这人民为一,他们都有一种语言”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。这从“人民”和“语言(或嘴唇)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人民”是指信之真理,“语言(或嘴唇)”是指教义。前面说明(1259节),“人民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;“语言(或嘴唇)”表示信之教义,这在前面也已说明(11:1;1286节)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、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,就说人民“为一”,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“一种”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主就在这目的里面,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。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。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,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,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,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。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,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。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,他的每一个思维,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。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。
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,因为在来世,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;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,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。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,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(如来世的人所说的)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,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。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。因此,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。但当人民为一,语言或嘴唇为一时,也就是说,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,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,或摧毁别人的自由,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。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,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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